一审民商事案件起诉所需材料 |
||
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4年01月07日 | ||
1、起诉状:对方人数 + 5份。 2、身份证明材料:原告为个人的:身份证复印件1份;原告为单位的: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各1份。 3、代理材料:授权委托书1份、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所公函(只能委托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;近亲属、本单位工作人员;所在社区、单位、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)。 4、证据材料:提供复印件,带原件核对。 5、申请保全所需材料(担保财产为无抵押的土地证或房产证):保全申请书2份;担保函2份;所有权人(含共有人)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;土地证或房产证复印件2份。 |
||
|
||
【关闭】 | ||
|
||